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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试点向外资进一步开放人才中介服务市场准入

2006-10-20

  近日,“浦东新区试点向外资进一步开放人才中介服务市场准入新闻发布会”在新区办公中心举行。会上,浦东新区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副局长黄钟同志介绍了浦东新区试点向外资进一步开放人才中介服务市场准入的有关情况。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处长陈巍同志通报了国家人事部批准浦东新区开展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试点改革的有关情况。浦东新区财政局、发改委、经委、陆家嘴功能区域、张江功能区域等相关部门领导介绍了浦东新区有关现代服务业扶持政策。上海市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朱庆阳同志介绍了人才中介行业的相关举措。40多家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机构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与浦东新区有关政府部门开展了互动交流。

  此前,2006年6月21日,国家人事部正式批准,从2006年8月1日起在浦东新区开展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试点改革。在浦东新区成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以控股,拥有的股权比例最多不超过70%,其他条件仍按《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执行。在对外资开放中,必须遵守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普遍适用的规则,特别是最惠国待遇和透明度原则。

  目前,新区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新区人事局、经委、工商局联合起草了“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告知单”。对成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申请,市、区人事主管部门一般在2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审核完毕后将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试点向外资进一步开放人才中介服务市场准入,是浦东新区人事人才工作落实综合配套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人才中介服务市场进一步向外资开放后,可以加速吸引国际知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进驻浦东,从而带动国内人才中介服务行业发展。这既可以直接推动现代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可以为上海及浦东新区引进一大批紧缺急需的国际化人才,推动国际信息、人才、资金和物资在上海及浦东新区的汇聚,还可以为上海和浦东服务全国、向全国输送人才和智力提供平台,从而促进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和浦东新区国际化新城区的建设。

  人才中介服务市场进一步向外资开放,也是浦东新区市场化建设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经过16年的开发建设,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场化环境基本形成,各类要素市场对海内外的集聚、辐射和影响力逐步增强。截止2006年上半年,浦东新区已经吸引了来自100个国家和地区的14000家外资企业,其中经市政府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达到75家,进一步增强了浦东的投资、管理、销售等功能;集聚了证券、期货、产权、钻石等国家级要素市场、161家中外大型研发机构,初具亚太区资源配置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的雏形;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集聚了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内的382家中外资金融机构,其中外资金融机构196家,证券交易所成交额占境内的80%,上海产权交易所交易规模居国内第一。但是,与其他要素市场的发展相比,浦东新区人才市场的开放相对滞后,国际知名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屈指可数,人才中介服务行业的产值相对较低。据浦东新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到2010年浦东新区人才总量将达到73.37万人,净增30.44万人。随着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向外资开放人才中介服务市场,加快发展人才中介服务产业,已成为当前浦东新区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人才中介服务市场进一步向外资开放,也有利于积累对人才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经验。国家人事部要求试点改革部门要认真做好这项试点工作,“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做好跟踪检查工作”;并指出:“要注意总结积累经验,促进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目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有24家。由于对外资控股设立人才中介机构有所限制,很多外资人才中介机构往往以会计师事务所、咨询管理公司、办事处等形式登记,而从事的是人才中介服务。进一步向外资开放人才中介服务市场,可以使这些机构公开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政府管理的对象就明确了,并可以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人才市场监管制度。浦东新区的探索,可以为我国履行入世承诺,在逐步开放服务市场的同时建立国家人才安全机制提供实践经验。

  据悉,浦东新区为更好地开展此项试点工作,还在《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中专门规定了一些支持政策:一是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的人才中介机构,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二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二年给予50%补贴。二是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的人才中介机构,在新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给予1.5%的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按年租金给予1.5%的补贴。三是对新引进为新区鼓励产业提供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的培训机构,其相关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三年内给予50%补贴。(浦东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