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对象可以土葬?
答: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市去世后,如其亲属要求土葬,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可以土葬。
2、如何办理土葬手续?
答:由市政府侨办出具去世人员身份证明,经市民政局殡葬事业管理处核准,可由殡仪馆具体操办。
3、办理土葬证明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1)死者的身份证或护照;(2)医院出具的死亡证(如死亡原因系传染病不能土葬);(3)土葬公墓地址以及当地民政或侨务部门证明及购墓地发票。
4、华侨、港澳同胞及外籍华人在沪去世后,如何办理将遗体或骨灰运往境外的审批手续?
答:遗体外运手续办理与在土葬相同。具体事项包括报关、检疫、防腐、三层套叠棺木运往机场、码头等,均由殡仪馆代办。骨灰盒携带出境,凭火葬场(殡仪馆)的遗体火化证明即可。
5、如何办理境外去世的华侨、港澳同胞遗体运入境内的审批手续?
答:(1)境外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2)境外尸体检疫证;(3)向境外海关提出申请(遗体在大殓后封存,并用三层套叠棺木装运);(4)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境外段凭公证书办理;境内段凭殡葬管理处核准的、由市政府侨办出具的身份认定证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