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2万元,包括市政府侨办本部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5年预算减少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3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工作人员的境外培训研修、海外侨情调研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2015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会场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15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压缩了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1.2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预算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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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016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